檢察建議督促航道安全隱患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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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民向我們反映航道上有水泥樁,我們經過走訪調查發現,這些水泥樁是老橋拆除后留在水下未及時拆除的橋墩,直徑1米左右,對過往船舶有重大安全隱患。后來,航道改造提升的施工方采取爆破等方法將這些老橋墩從河道上清除掉了?!?月18日,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劉振球在談起“督促整治蕪申運河航道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這一典型案例時,這樣說道。
蕪申運河橫跨滬蘇皖兩省一市,是國家規劃按限制性Ⅲ級雙線高等級航道標準建設,常年通航1000噸級船舶。蕪申運河也是蕪湖市聯系長三角地區的一條重要黃金水道和捷徑,蕪湖至上海水運航程比從長江通行縮短133公里。蕪申運河(安徽段)改造升級工程由安徽省港航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投集團”)承建,2009年開工建設,2018年完成交工驗收,試運營期1年。由于改造提升和養護管理不到位,蕪申運河(青弋江段)部分航道存在水下礙航物未清除、切灘不到位、維護水深不足、助航警示標志不完善等問題。2020年下半年,隨著運河進入枯水期,航道水位持續下降,安全隱患顯現,先后發生5起船舶碰撞、擱淺等安全事故。
2020年12月,弋江區檢察院根據群眾反映發現該線索。2020年12月30日,該院經初查并報經市檢察院同意后正式立案,同時成立由市、區兩級檢察院辦案骨干組成的專案組。專案組利用運河“枯水期”調查取證,邀請水上執法人員參與辦案,借助專業設備前往事故水域實地勘查,并詢問事故船員、水上救援隊員等。2021年1月7日,弋江區檢察院向對運河青弋江段負有管理、養護、建設職責的屬地航道管理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及時履行職責,督促航道建設施工和養護管理單位排查航道安全隱患,增設助航標志,清除礙航物,確保符合通航標準,有效保障通航安全。收到檢察建議后,屬地航道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致函省港投集團,要求及時整改上述航道安全隱患,并盡快完成竣工驗收。后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于2021年12月竣工驗收合格。
2021年12月,蕪湖檢察機關協同交通運輸執法和屬地航道管理部門開展“回頭看”,了解到運河流經省內馬鞍山、宣城及江蘇、上海等地,流域航道安全隱患問題尚需系統整治。2022年1月,省“兩會”前夕,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全省檢察機關代表建議與公益訴訟檢察建議銜接轉化試點工作方案,協助駐蕪省人大代表擬定《關于開展省內航道安全隱患系統整治的建議》并提交省人代討論。后該建議交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會同辦理,目前主辦機關已答復代表將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補助等。
2022年5月11日,為系統整治蕪申運河安徽段航道安全隱患,省檢察院以事立案,組織蕪湖、馬鞍山、宣城市三地檢察機關聯合開展守護運河航道通行安全專項行動,并將協調蘇、滬檢察機關開展蕪申運河跨區域航道安全公益訴訟協作,推動建立長三角地區航道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在談起該案的典型意義時,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徐芳說:“針對航道安全隱患問題,檢察機關以檢察建議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并促成檢察建議轉化為人大代表建議,推進溯源治理、綜合治理。同時,省檢察院推動開展跨區域專項檢察活動,構建跨省級行政區域航道安全協作長效機制,系統治理航道安全隱患,服務保障長三角地區航行安全和航運經濟高質量發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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